根據《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》,如無候選人獲得過半選舉人票數,便會移師到眾議院舉行「權變選舉」(Contingent Election),從得票最多的三人之間選舉總統。
(一)眾議院的總統臨時選舉
不論原因為何,在沒有候選人獲得過半選舉人票的情況下,選舉總統的權力將移交至眾議院(House of Representatives)。法律規定,「權變選舉」將由在大選當選的新任國會議員進行,但是,選舉方法會依照「一州一票」的規則,採用簡單大多數制:假設德州的 36 個眾議員中,有 23 位投票予共和黨候選人,不論其他 16 位議員的意願為何,德州的一票都是屬於共和黨候選人;若某州的眾議院議員投票予候選人的票數一致,其所屬州份的一張代表票,則不被計算於任何一個候選人。
一般而言,共和黨在州的數量上佔有優勢,以目前情況為例,假設拜登在大選勝岀,但在選舉人投票前去世,基於共和黨通常會在「一州一票」制度下佔優,共和黨人可以輕鬆贏得眾議院臨時選舉的 26 票。由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,則可能拖延選舉程序,整個選舉或許會陷入僵局。若在 1 月 20 日前仍未能選岀總統,那麼暫時會由當選的副總統代理總統。
(二)參議院的副總統臨時選舉
如果沒有副總統的候選人,在選舉人票中得到 270 票取勝,參議院將會從得票頭兩位之中,選出副總統。目前而言,共和黨在參議院中擁有多數議席,即使民主黨在選舉人團中佔有大多數,共和黨仍可以在參議院中以多數優勢選岀副總統。
若副總統未取得 270 張選舉人票,按常理推斷,共和黨佔大多數的參議院,會先推舉彭斯(Mike Pence)成為副總統。
(三)臨時選舉的可能性
在國會臨時選舉程序進行期間,若總統候選人突然去世,副總統很大機會將會代表逝去的候選人,在眾議院繼續參選總統,但另一方面參議院的副總統臨時選舉亦會繼續進行,即是同一個人有機會同時競選正副總統。
美國憲法雖然沒有規定選舉人不能對同一候選人,同時投下正副總統的票,但若正副總統候選人皆是來自同一個州份,選舉人則被禁止同時投票給雙方。以來自加州的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 Kamala Harris 為例,加州的 55 位選舉人則不能為 Kamala Harris 在正副總統選舉投下兩張票,變相其失去至少 55 票。如此一來,就難以同時在正副總統競選中贏得大多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