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親民主陣營報章《蘋果日報》所屬的壹傳媒,在經歷高層被捕、資產被凍結後,基於安全考量及經費不足,壹傳媒董事會在週二(22 日)決定宣布停止營運兼停刊。而《蘋果日報》在 24 日發行的 100 萬份「最終章」亦全數售罄,創下香港媒體史的單日銷售記錄。
時空逆轉 「反英抗暴」下的新聞自由
香港政府動用法律取締媒體,在歷史上早有先例。主權移交前,港英政府曾取締本地媒體。於六七暴動期間,《新午報》發表《華警夢醒矣》社論,被控「刊登文字意圖引起警隊不滿」,觸犯《警察條例》第 62 條;《香港夜報》刊登標題為「中共三十艘炮艦大示威,闖進兄弟島海面截查港緝私船」的假新聞,觸犯《報刊註冊條例》,被控「刊登虛假消息」;《田豐日報》則發表題為「犧牲鷹犬也難卸罪責」短評,被控「刊登煽動性文字」,觸犯《煽動罪》。
港英政府於同年 8 月 9 日,引用《緊急法》,一天內查封《田豐日報》、《香港夜報》和《新午報》三份左派外圍報章,而且拘捕了報章負責人及主要編輯。《香港夜報》社長兼主筆胡棣周、《田豐日報》社長潘懷偉及督印人陳艷娟,連同承印左報的南昌印務公司,其董事長李少雄、經理翟暖暉,一同被捕。所有罪名合判入獄 9 年,因同期執行,故實為 3 年。
小檔案 親左派的南昌印務公司經理翟暖暉在 1969 年獲釋後,創辦政論雜誌《廣角鏡》,該雜誌被指具有軍方背景。1983 年翟暖暉出任全國政協委員,直至六四屠城改變了他對中共的觀點,遂停止出席全國政協會議。2003 年,他參加反對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大遊行。
取締報章與一國兩制「臭蟲論」
港英政府當時的策略是透過「查封小報」, 震懾左派大報,如《大公報》及《文匯報》等。儘管如此,當時港英政府和特區政府兩者的行動基礎,存在根本上之分別。
首先,當年左派三報確實捏造「中共艦隊駛入本港」之假新聞而觸犯法例,而是次港府針對《蘋果日報》的指控則十分含糊,公眾仍無法得知哪篇報導或評論,觸犯了《國安法》及「危害國家安全」。
其次,港英政府當時透過司法程序,向法庭申請三報停刊。是次港府只由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,下令凍結報社資產,完全未經法庭程序及法庭許可。
再者,香港理應已「解殖」,不再是殖民地,若套用殖民地時代的邏輯來解釋「已回歸」的香港實在並不合理。主權移交後的香港,在「一國兩制」框架及《基本法》保護下,自由理應受到保障,絕不可與殖民地時代比擬。
美聲明回應 不動搖對港支持
美國總統拜登(Joe Biden)透過白宮聲明表示「這是令人傷感的一天」,「北京加強鎮壓的程度已達《蘋果日報》被迫停止出版的程度」。他重申「美國對港人的支持不會動搖」,卻未有交代美國是否有跟進行動。
美國參議院金融委員會成員共和黨的 Pat Toomey 及民主黨的 Chris Van Hollen 在美國時間 24 日,去信促請拜登動用《香港自治法》(Hong Kong Autonomy Act)所賦予之權力,制裁使《蘋果日報》停運的人士以及團體。信中點名匯豐及花旗銀行,指兩間金融機構收到來自保安局局長就凍結銀行户口的要求,並稱「相信已經照辦」(they appear to have done),觸犯了《香港自治法》的第五部份。
拜登政府上任約半年,似乎未有意欲對香港局勢採取行動,但面對兩黨議員的共同施壓下,白宮將會以哪一種方法應對,仍是未知之數。
表態撐新聞自由 卻有雙重標準之嫌
放眼國際,美國最近針對伊朗媒體採取了行動。美國司法部在週二,查封了 33 個與伊朗政府「大外宣」有關的網域(Domain Names),禁止所有人瀏覽 33 個獲伊朗官方支持之媒體網站。
早在 2020 年 10 月 22 日,當時仍是屬當勞侵政府的美國財政部,旗下之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」(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, OFAC)將「伊朗伊斯蘭廣播電視聯盟」(the Iranian Islamic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on, IRTVU)列入「特別指定國民」(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, SDN)黑名單。法律規定所有美國人禁止與名單上人士進行交易。
根據司法部聲明,這次被查封的 33 個網域,皆由「伊朗伊斯蘭廣播電視聯盟」營運,網域則由美國的公司持有,但 IRTVU 並未有從 OFAC 獲得豁免許可,故表明是次行動,是基於相關機構違反美國制裁令而進行,更指「IRTVU 假扮成傳媒機構,刻意向美國散播假新聞並進行惡意影響美國的行動」。
伊朗的「大外宣」媒體帝國
伊朗一直投放資源建立龐大的「大外宣」網絡,意圖在中東擴大自身影響力。其中包括利用各語言傳統媒體,如 Al-Alam 電台以阿拉伯語,向中東及北非地區民眾進行廣播,而 HispanTV 是針對拉丁美洲的西班牙語民眾,Press TV 則以英語廣泛地向世界各地宣傳,目的是「説好伊朗故事」。
另外,有指伊朗會向不同國家的電視台提供資金,以供製作親伊朗的內容,如 Tamadon TV 及 Noor TV。雖然兩者皆否認與伊朗政府有任何關係,但根據 IRTVU 被查封前的網站所示,以上兩者皆為其成員。
IRTVU 隸屬於伊斯蘭革命衛隊聖城旅(the Islamic Revolutionary Guard Corps Quds Force, IRGC),被視為統領伊朗國內外媒體的機構,儘管 IRTVU 未有表示會直接資助國外媒體,卻表明會提供媒體培訓及新聞交流,及「其他未指明服務」。而通常 IRTVU 旗下成員之新聞機構都會統一發佈由 IRTVU 提供的內容及消息。
打壓言論自由 抑或是正當執法行動?
這次受司法部影響的媒體,正包括以英語發布的 Press TV 和以阿拉伯語發布的 Al-Alam、the Yemeni Houthi channel 及 Al-Masirah TV 等,以上所列皆由 IRTVU 所營運。Press TV 和 Al-Alam 等電視台改用「.ir」域名,以致他們的網站仍然保持在線,其廣播亦一直未有被中止。此外,他們也有使用社交媒體,例如 Twitter。
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廣播電視台(The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Broadcasting, IRIB)指責美國打壓言論自由,與以色列和沙特阿拉伯聯手『阻止親反抗勢力(pro-resistance)的傳媒機構,揭露美國盟友在該區域的罪行』。而伊朗總統辦公室則質疑美國此舉的動機,辦公室主任 Mahmoud Vaezi 表示伊朗「正在使用一切國際上的合法手段,以譴責美國這一錯誤行動」。他指,在美國重返《伊朗核協定》的談判正取得進展之際,「此舉並不顯得具有建設性」。
然而,《蘋果日報》被迫關閉與美國沒收伊朗媒體網域的行動,兩者其實並不能相提並論。港府的行動是針對本地媒體,惟美國政府並非針對國內媒體,而是外國營運的媒體。再者,美國不能對伊朗新聞機構「拉人封艇」,只能動用沒收網域之權力。實質上,相關新聞機構的內部運作如常,只是讀者未能瀏覽他們的網站,但它們仍可透過其他途徑發放消息。